燃气消防安定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剖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安定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财产市场经济成长
燃气财产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定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定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分,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分通告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定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分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别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定管理机制或准则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
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认真管理全国都市燃气安定劳动,劳动部和公安局部别认真安定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定劳动应当由建设主管部分认真。但是,各地建设部分作为行政主管部分,在燃气安定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富裕发挥出来,各职能部分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定隐患整改力度不敷。从观察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都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体例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分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定劳动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别,忙于应付日常劳动,基础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定管理,而把安定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定生产监察等监督部分,或者让燃气提供单位自行强化安定管理。
2)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目前燃气安定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敷,现有的准则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1)准则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通告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定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执法责任也不敷明确,在实际操纵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并且该规定通告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成长和行政部分的转变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
(2)各地管理准则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定劳动,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种种百般的燃气管理条例、要领。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差别,所制定的准则也存在较大的差别,造玉成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定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
(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差别部委的准则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
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定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考试大论坛
(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差别部委的准则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行部分带来诸多管理上的未便。例如:1998年由建设部独家通告的第62号令——《都市燃气管理要领》中“都市燃气安定”一章的多项规定与10号令有较大收支;关于轻烃燃料(碳5),农业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大力大举推广使用这种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单位从安定管理的角度出发,也曾联合发文禁止在都市使用这种燃料。这些准则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层管理监督部分无所适从、难以控制,最终造成各部分推卸责任,管理上陷入混乱。
(4)政府部分执法力度不敷。燃气行业的安定管理关系重大,国外燃气行业的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严格的法制管理将使违法经营者损失重大以至破产。我国目前对燃气行业违章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达整改通知或罚款,其罚款力度远不敷以震慑违法经营者,别的罚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无配套实施细则,使执法操纵难以控制或效果不睬想。
3)规范、准则不健全燃气行业设计规范和相关产品准则是设计、施工的技术依据,是燃气安定管理的技术准则。而现行的技术准则存在多方面问题: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较晚,同时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规范的内容也就是其时实际操纵的翻版,先进的技术内容少,无法体现通过提高燃气设备设施自己的高技术含量来实现的素质安定的指导思想;
其二,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较长,与迅速成长的经济形势和都市环境不相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带来的新办法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执法依据。
其三,主要技术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如在关键的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问题上,俄罗斯地广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这种消极防护观念,在规范准则中较少强调科技含量和质量等技术办法,来包管燃气设施自身的运行安定。我国现有准则规范的制定中较多沿用这种理念。然而该理念并不适应我国,特别是多数会和沿海经济发达、人口茂密地区的燃气建设的成长。一是上述地区名贵的地盘很难实现这种远距离的安定断绝设计;二是一旦高压燃气设施产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定距离也无法包管安定。而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国则接纳高技术含量以确保安定,准则规范制定部分的科研和实验基础较强,他们以实验数据为依据确定包管安定所务必接纳的技术办法,并凭据差别地区级别和技术办法来确定差别的安定距离。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气设施准则与工程规范尚缺,如《都市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种种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别的,燃气用胶管的质量和老化问题、家用燃气报警器等技术,至今尚无定性和定量的使用观点。
4)设计、建审和验收的可操纵性不强由于规范准则不健全,弹性大,给设计、建审和验收带来操纵性不强的弊端。
作为设计部分,在业主控制投资的要求下往往难以接纳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及办法来确保燃气设施自己的安定,一旦难以到达安定距离的规范要求,只能接纳有关部分协调的要领,而这种协调往往缺乏实验技术依据。
目前燃气项目的建审主体为公安的消防部分,鉴于燃气设施的工艺流程和专业设备的纷乱性,消防部分的专业水平远低于燃气行业的技术管理部分,其建审难度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分认为消防部分不该包袱不克胜任的技术环节方面的建审劳动。
别的,现阶段燃气设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质料的质量水平与产业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如种种阀门、管道等。燃气规范准则对产品要求的不严格,将可能使一些低技术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气设施的关键重要部位,造成安定隐患。
5)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定隐患,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安定问题,缺乏有效解决要领,造成日常运行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都市燃气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局部管道已连续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定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产生事故的可能性。
(2)门路改革带来问题。许多都市的燃气管网随着都市建设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产生了转变,门路拓宽及新收支口的开设致使燃气管道置于车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础却没有加固,防火间距不敷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是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产生燃气泄漏。别的,在燃气管道的上方搭建违章建筑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旦受建筑影响管道产生破裂,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3)违章施工也是影响燃气管道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燃气管道的施工质量保险体系还不敷完善,工程层层转包,质量监理不到位,埋地管道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且又是隐蔽工程,有些问题较难发觉。二是外来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征求都市规划或燃气管道管理单位的意见,盲目施工,损坏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危及安定。
(4)燃气管道产权归属不明。都市燃气提供系统中,从企业至用户之间的输送管线的产权归属至今未明,随之引出安定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清。
(5)居民室内装潢隐患较多。目前对家庭内燃气管道的敷设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6)液化气钢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为取代煤炭的优质燃料,自80年代开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和餐饮行业,90年代开始在液化气经营、销售、运输等领域,恶性竞争、惟利是图情况突出,因此孕育产生了较多安定隐患。
6)应急处理能力不强。
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包括燃气企业自身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安消防应急处理能力。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理重点为切气绝源、扑灭初期火灾、防备蔓延以及守卫周围重要设施。
全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差别较大,如哈尔滨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气为主(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20-30%),由于几十年的经营以及有关部分的重视,已经形成了较为老练的安定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各级消防步队的灭火技术装备也较先进,一旦产生事故,企业专职消防队、公安消防队以及医疗救护三方在事故现场有效地配合,事故处理乐成率较高。
北京、上海等多数会随着近年来都市煤气向石油液化气、天然气转变的势头连续增强,事故产生频率较高,其应急处理能力明显不敷。其中包括企业抢险和公安消防的现场检测、堵漏、个别防护等技术装备的配备、以及消防站的规范设置等等,许多地区消防部分到事故现场受掌握资料和装备的制约,不克及时查明情况,处于盲目状况下,难以决定正确的战术,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显一例。
别的,我国公安消防实行兵役制,消防战斗员服役2年,其技术水平的积累难以适应纷乱的燃气事故现场。鉴于现场泄漏气体品种、浓度、设备流程、容器压力难以清楚,消防部分在事故现场仅能起到抢救人员和冷却守卫的有限作用。
7)培训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首先,从业人员的规范操纵是杜绝人为燃气事故的关键。随着燃气行业多种经营体制的成长,出现了两头重的现象:一是规范经营的大型企业作为消防安定重点单位,在内外的严格监督管理下,对操纵人员的培训较为严格,二是局部经营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纵人员的业务培训。
其次,从事燃气经营的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敷高,有些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或没有定期复训,对安定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定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能力发觉安定隐患,更不消说向用户宣传安定知识。
别的,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专业培训机构,各地区操纵人员培训情况差别很大,有的搞形式主义,开两天会就发证书,或者以盈利为目的搞各级重复培训。差别部分基于各自安定责任或经济利益,多头培训、一岗多证现象严重,一些培训单位的资质无权威部分认可授权,而燃气经营单位受条件和水平限制,对自身的安定培训只是走过场。
8)保险行业尚未介入消防安定管理国外保险业作为与危害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关系的市场经济实体,在介入燃气行业各运行环节的安定危害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保险。保险公司与业主、政府防火部分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险,相互制约,成为燃气安定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我国目前保险行业尚未真正以市场经济模式操纵,加入燃气行业危害评估和安定运行管理监督的意识淡薄,只是关注“彩票”受保规模的业务扩大,同时希望通过政府有关部分对财产的消防安定监督,侥幸地降低或制止所应包袱的理赔责任。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保险业不可制止地要介入到我国的各行各业,我国的保险业也必将转变运行模式,顺应国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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