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理甲方原因是可以索赔的,但才开工,为了甲乙双方合作关系,这点用度还是不要索了,得不尝失。况且只能索陪丈量人工,机械有关的用度是不支持的。
2、国内丈量用度应该算在施工单位的管理费当中,自己请外边的丈量队,只能说明自己步队的实力有限,用度转给甲方实是不义。
3、丈量劳动属施工准备劳动,准备劳动没做好,索赔机械窝工是过错的。
4、开工是以打桩或破土劳动开始为准备的,可以参照定额工期看看。
1、测量放线是发生在开工令下达前还是下达后?
应该是在开工令下达后,但实际施工一般是提前放线的,
2、由于甲方提供的定位坐标有误,定位桩不能闭合,乙方进行了多次反复测量并且外雇了测量队伍,请问是否对乙方测量所用的人工、在测量期间的机械窝工等据实补偿?
由于甲方原因,乙方能够索赔,甲方应给于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