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设计变动的界说是非常准确的,就是设计院出的设计变动通知单或变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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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极了,你的理解完全正确。
由设计院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以外的情况,都叫工程洽商
可以这样理解;
变更、洽商都是主观意愿,法律效力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