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9版合同里面的专用条款约定,总包施工后必须及时将遗留临时设施、生活垃圾的拆除与清理干净,若需要恢复绿化原貌的,还必须无条件的恢复好。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你还是需要看看你们工程的承包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有些建设方也不一定会扣减你总包单位的费用,因为有时建设方为了提前达到一些其他的效果,可能会委托其他专业单位对其拆除,费用有的就建设方自己承担了。
现有个工程总包完工后没有把施工时的临时设施拆除及生活垃圾清理出场,甲方把此部分拆除及清理给了该工程的另个分包单位去弄。请问此部分费用甲方是否需要在总包那里扣除,扣除费用支付给分包。如果要扣除,这部分费用是按实际扣除,还是按百分比%扣除,有没有关于这项费用的规定。
让甲方与总包沟通,扣点钱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