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好像是
山东没有明确规定,但是青岛对这个问题有个解释, 关于短肢剪力墙的
定额解释各有关单位: 依据山东省
工程建设准则定额站《定额解释》(鲁标定解[2009]27号),相符短肢剪力墙的条件的构件
混凝土套定额子目 4-2-35轻型框剪墙,模板套定额子目10-4-150~155轻体框架柱(壁式柱)。关于"短肢剪力墙"的界说解释如下: 凭据JGJ3-200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1.2条款,短肢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H)与厚度(B)之比为5~8的剪力墙。 附墙轻型框架结构中,各构件的区别是 截面尺寸: 柱:H/B < 5(单肢); 异形柱:H/B < 5(一般柱肢数≥两肢); 短肢剪力墙:5 ≤ H/B ≤8; 剪力墙:H/B >8。 T形、L形 、]形、+形等计算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以最长的肢为准。墙肢截面高度(H)指墙肢截面长边(或称墙肢长度),墙肢厚度(B)指墙肢截面短边。 附件:墙肢截面高度(H)与厚度(B)示意图 青岛市工程建设准则定额站 二○一○年仲春五 墙肢截面高度(H)与厚度(B)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