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进场费承包人为进行
施工准备所需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调遣费和进场开办费,应由承包人按《
工程量
清单》所列的总价
项目专项列报,项目业主应在监理人检查确认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设备按
招标文件的要求已完成了进场,经项目监理确认后后28天内予以支付。1.8.2退场费工程完工验收后,承包人进行完工清场、退却人员和设备、撤离临时工程、园地平整和环境恢复等所需的用度,应由承包人按
合同规定的劳动内容在《工程量清单》所列总价项目进行专项列报,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检查确认承包人完玉成部清场退却劳动后予以支付。 请问如何记取进场、退场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