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标底里面有了“钢爬梯”的清单和相应定额子母, 但是,这个“钢梯”又做了签证,签证单上面“钢爬梯”是凭据“米”计取的,现场人员说,这个“钢爬梯”审计单位最终订价格,凭据每米几多钱计算, 请问:结算时,该怎么办?(标底,签证 里面都有,量不是重复了嘛)
【不重复的,只是项目名称重复了,不影响结算的,在结算的时候,钢爬梯工程量按签证的工程量,单价按审计认可的综合单价,原标底里的金额全部扣除,钢爬梯直接按签证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