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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工工资”调整的问题 人工,投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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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28576108 - 泥土工 2级  举报  
我的工程是 2013.9.1以后 在2014.3.1之前完成的,在结算时,我该怎么比较“标底”调解人工人为啊? 能不克举个例呢,举例扬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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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1
回答人:95728762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5/2/15 22:11:00  举报

标底里应该有个别材机市场价表,看看投标时的人工费是几多,然后对着《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人为指导价【2013】549号文件》进行调解,把总的工人计算出来,看看投标时执行的那个时间段的人工信息价,

假设投标时是执行《苏建函价〔2013111号:从20133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人为指导价【2013】549号文件


两个比较起来就可以调解差价了,

假设计算的总人工是100个工日,那人工调解=100*(84-78)=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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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2
回答人:81182351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5/2/16 3:53:00  举报

这个要看你们合同中关于人工调整的约定的

如果是按施工当期的文件调整,你可以按形工至竣工期间所有文件的平均值去调整,也可以按实际的进度去分开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去调整,标底或中标预算中应该只有一个市场价,这样用标底的市场人工单价减实际施工当期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