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乙级证书的市政设计单位,可承担下列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
1.给水排水工程:
水质无需特殊处理,供水量不超过40000吨/日的一般给水工程;管径不大于800毫米的输水管道;人口不超过20万人的城市配水管网。
污水量不超过20000吨/日的一级污水处理厂;污水量不超过10000吨/日的二级污水处理厂;人口不超过20万人的城市排水管网。
2.道路桥隧工程:
工程投资不超过500万元,无特殊地质结构,宽50米、车速小于80公里/小时的各种二级城市道路;
单孔跨径40米以下,桥长200米以下的中、小型桥梁和涵洞。
3.燃气热力工程:
5万立方米以下煤气罐站,年贮配量为3万吨以下的液化石油气贮配站;总容量为6万立方米以下的高压贮站;10吨以下城市供热锅炉房。
新建1000万元以下及改建、扩建500万元以下的煤气、热力输配管网工程。
4.防洪工程:
工程投资200万元以下的二级城市防洪工程。
5.园林工程:
可承担中、小型园林工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