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综合脚手架设置,见下来自定额说明:
22.2 单独装饰脚手架工程
22.2.1 外墙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面高度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脚手架,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
外墙综合脚手架的步距和计算高度,按以下情形分别确定:
1 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山墙高度的步距以檐口高度为准。
2 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者,工程量分别计算。裙楼的高度和步距应按设计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面的高度计算;缩入的塔楼从缩入面计至外墙装饰面高度计算,但套用定额步距的高度应从设计外地坪计至外墙装饰面高度。
22.2.3 外墙为幕墙时,幕墙部分按幕墙外围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
22.2.4 多层建筑物,上层飘出的,按最长一层的外墙长度计算综合脚手架;下层有缩入的,缩入部分按围护面垂直投影面积,套相应高度单排脚手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