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专家团队 - 造价QQ群 - 3721k建筑网址导航
已解决 -- -- 0个回答 次浏览0
在核对钢筋工程量的过程中就柱中直径25以下的纵向受力钢筋接纳的连接方法产生争议,业主主张直径25以下的,14以上的宜接纳电渣压力焊,而承包方坚持直径25以下的全部凭据绑扎搭接计算(因施工图纸说明中明确28以上的钢筋不宜接纳绑扎搭接,而未对28以下的钢筋明确连接方法,只说明了,可以接纳绑扎、电渣压力焊和机械连接),然后双方翻阅但是施工方案,方案中对小于即是25直接的钢筋接纳绑扎的连接方法。后从业主工程部得到信息,因实际施工中,柱中受力纵筋实际接纳电渣压力焊,而非绑扎连接,28以上的接纳机械连接,故,业主方差别意承包方按绑扎结算。双方就该问题争持不下,请问:1、施工方案是否可以作为结算依据? 2、对钢筋连接方法因作如何处理?
最佳答案
|
本站公告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