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的某固定单价合同工程,施工单位投标时钢筋报价5000元/t(材料单价),合同工程基准期当月钢筋指导价为4000元,施工期间钢筋加权平均指导价为4500元/t。合同约定材料价格风险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钢筋为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
问:现施工单位主张钢筋按5000元/t结算,是否合理?
建筑问答网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专家团队 - 造价QQ群 - 3721k建筑网址导航
已解决 -- -- 0个回答 次浏览5
最佳答案
|
本站公告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