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专家团队 - 造价QQ群 - 3721k建筑网址导航
已解决 -- -- 1个回答 次浏览0
有综合解释是这么说的,那么是不是40层按相对标高0计算到52层?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如何计算?答:(1)建筑物超高增加用度应列入相应分局部项工程或办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笔直运输及外墙脚手架等办法项目已考虑高层作业因数,不得计算超高增加费,但其他办法项目如模板、里脚手架、安定网、安定挡板等可以计算超高增加费。(2)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全部或局部楼层整体发包时:室外地坪以上楼层高度在24米以下局部也要凭据人工机械加劝平均降效系数计算超高增加费,但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下局部不计算超高增加费;建筑物超高增加用度不得分层分化计算。 (3)仅发包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某一楼层时:若该楼层板面结构标高未超出24米,那么超高增加费为零,即不计算超高增加费。
共 1 条
普通回答
虽然定额没有具体规则这种情况的施工,按我理解应该是最少计算到52层的总高度,它与电梯没有关系,那么土建施工还有塔吊呢。图片内容是广东2010年定额的计算规则。“有综合解释是这么说的,那么是不是40层按相对标高0计算到52层?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如何计算? 答:(1)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应列入相应分部分项工程或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垂直运输及外墙脚手架等措施项目已考虑高层作业因数,不得计算超高增加费,但其他措施项目如模板、里脚手架、安全网、安全挡板等可以计算超高增加费。 (2)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全部或部分楼层整体发包时: 室外地坪以上楼层高度在24米以下部分也要按照人工机械加劝平均降效系数计算超高增加费,但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下部分不计算超高增加费;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不得分层分解计算。 (3)仅发包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某一楼层时:若该楼层板面结构标高未超过24米,那么超高增加费为零,即不计算超高增加费。”就是按首层地坪到52层顶的总高度。
|
本站公告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