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A125.com > 工程造价管理 > 工程招标 > 提问

合同价款的合理约定 定额,重庆,合同

已解决  --    --  0个回答  次浏览0
分享微信 发送朋友 打印
提问人:10528738 - 泥土工 2级  举报  
我们公司现在有一个厂房的土建、安置、门路及管网正和施工单位谈合同问题,施工方发了一个合同,里边有合同价款的约定,想请大众援助看一下其中有些什么是一致理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就是通例的合同价款约定是什么?施工方发的合同价款约定如下:合同价款及调解本合同价款接纳定额计价方法:按《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用度定额》(2008)《重庆市安置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安置工程用度定额》(2008)、和重庆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所通告的相关配套文件进行计价,直接工程费下浮13%(发包人指定的质料,需上缴的种种税、费,人工、质料调差,按实计算局部用度及安定文明施工办法费,管理费、利润不下浮)的方法确定,价差调解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2011年第四季度通告的建设工程主要质料市场信息综合平均价执行。其中标的预算报价也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我发觉的问题:1、要加上《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用度定额好像是只有《重庆市建设工程用度定额》3、定额相关配套文件是否是重庆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通告的?4、下浮的问题5、价差如果是凭据2011年4月份的话是否就没有综合平均价的说法了6、预算价可以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吗?请列位老师指教,谢谢
最佳答案
楼层: 1
回答人:60955415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5/3 22:43:00  举报
这个约定是合理的!

我要评论 好评次数 0   坏评次数 0
对最佳答案的评论

评论字数在200 字以内
  好评 坏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