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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费率问题 费率,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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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24749737 - 泥土工 2级  举报  
北京的某工程为稳定总价合同,但条款约定可调情况有:一是设计变动和洽商;二是国家及北京市费率调解及税金增加.工程2009年6月投标但没有取规费,结算时可否取规费,设计变动及洽商局部费率是否可以不执行原投标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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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1
回答人:25328778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5/15 11:12:00  举报
合同中已经约定条款可调情况有:一是设计变动和洽商;二是国家及北京市费率调解及税金,所以可以记取调解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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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2
回答人:62689208 - 学 徒 1级 - 提交时间:2013/5/15 15:50:00  举报
这种情况很麻烦的,从所述的情况来看是无法调整的,要按合同执行
楼层: 3
回答人:83560626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5/16 0:22:00  举报
按照合同约定结算:1、2009年6月投标但没有取规费,结算时不能计取规费2、设计变更及洽商部分费率可以不执行原投标费率。按北京市现行费率计取
楼层: 4
回答人:09982138 - 学 徒 1级 - 提交时间:2013/5/16 3:42:00  举报
虽说夫费是不可作为让利条件的,但就你所说的情况,如果你是采用清单报价,那么就应认为你已计取了规费(无论你是否真的未计取),因为固定总价是有约束力的,至于变更洽商,你更应该遵循“有类似的采用类似的,没有类似的要重新报价经审批后,进入结算”。当然,规费一项也可与甲方协商,成与否取决与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