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A125.com > 专业造价 > 市政工程 > 提问

关于工程税金的问题 我方,单位,计量

已解决  --    --  0个回答  次浏览0
分享微信 发送朋友 打印
提问人:74571093 - 泥土工 2级  举报  
中标单位与我方签定合同的承包总价包括了税金,中标单位与业主计量时已经交了税,然后在与我方计量时扣除了税金,按此计量要领下去,我方实际上就没有税金了,但是与中标单位计量时也要求我方交税,凭税务发票拨付工程款,请问我方是否重税了?我方与中标单位计量时还应不该该要求我方交税?
最佳答案
楼层: 1
回答人:8463232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5/26 6:37:00  举报
你到底是哪方,是分包方?中标是总包方,给分包方的单价已经扣减了税金,正常来讲是不消再缴纳税金。但往往对付总包方来讲,他是需要凭发票才华出帐,这也与工程管理方法有关,双方合同的约定,如单价偿包括税金,但由分包方缴纳,这种情况也是有的,总包方也是要有利益,它也才会分包工程项目的,也不可能是左手进右手出吧。“中标单位中标后转包给我方按总承包形式”虽然这种转包的做法违规。这也是目前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的情况,前面也说了中标方他也要收取一定的用度吧。“他已经收取了用度,好比说中标总价1.8亿,给我方承包总价1.5亿含税,是不是他要包袱0.3亿的税才合理,不该扣除我方1.5亿的税还要我方交税啊”关键是要看双方的约定,既然是做违规的事情,什么方法都是会有的,没有合理与一致理可言了。

我要评论 好评次数 0   坏评次数 0
对最佳答案的评论

评论字数在200 字以内
  好评 坏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