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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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回答
1、计取条件:
a.凡建筑物在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单层建筑物自室外设计正负零至檐口(或最高层楼地面)高度在20米以上(不含20米)。 b.建筑物总高度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的高度,也不包括地下层层数及高度。 2、高层建筑增加费内容: 包括人工降效、材料、工具垂直运输增加的机械台班费用,施工用水加压泵的台班费用及工人上下所乘坐的升降设备台班费。是六层以上或高度在20米以上作业所需增加的费用,费率各册定额综合考虑。 3、高层建筑增加费的计算: a.同一建筑物有部分高度不同时,应分别不同高度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 b.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时,应包括(六层)或20米以下全部工程人工费。 c.对于定额计价的工程,高层建筑增加费全部计入人工工资,为定额人工费,参入取费。 4、在高层建筑物施工中,同时又符合超高施工条件的,可同时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和超高增加费。 5、注意事项 (1)高层建筑增加费费率在每册定额总说明中,各册费率有所不同。 (2)六层以上(不含六层)或20米(不含20米)以上,满足一个条件即可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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