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接手的一项精装修工程,合同要求按定额计价,在措施费中,比如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这三项费用,是应当在有切实证据的情况下计取,即按实际发生才计取,还是因为是定额计价,所以这三项费用不管有没有发生,都计取呢?答:你说的这三项措施费用都是按实际发生计取的。你可以在做
预算的时候做进去,
结算的时候按实际发生计取,不发生不计取。一般在工程完工后审计的时候都是要审减一部分工程内容的,你可以把这部分作为富裕的部分让给审计部门审减。那时候审计也显得有成就,你也可以保住应该计取的那部分工程量。否则,你做的太实了,审计没什么可审的时候该在鸡蛋里挑骨头了。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