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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乙供材料甲方要去改为甲供,工程结算时如何进行扣除甲供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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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竺可桢 - 学 徒 1级  举报  
我单位在扬州有个项目,进行本工程投标时,招标文件中列出了部分材料要求甲供,并给予了暂定价,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外墙粘结剂以及勾缝剂列为甲供,我单位并以工程技术核定单形式核定了单位m2内其这种材料用料(其中外墙面砖投标时要求甲供),我单位在进行外墙投标报价时,套用了定额13-149,未将其工料中(混合砂浆1:0.2:2)水泥砂浆改为粘结剂、(水泥砂浆1:1)改为勾缝剂,鉴于这一情况,进行本项目结算时如何处理此部分甲供材,请给予指导,谢谢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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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糊涂 - 工头 4级 - 提交时间:2011/6/28 22:24:00  举报
根据对13-149墙面贴劈离砖砂浆粘贴勾缝子目分析,其中用于粘贴墙砖的材料应该是801胶水泥浆,勾缝的材料是水泥砂浆1:1,现在要将这两种材料改为甲供很简单,只要将这两种材料的造价扣减,然后将甲供的这两种材料单价换入子目计算出工程综合单价,并以此综合单价计算出总价后在计费计税后退出。至于你所说的混合砂浆1:0.2:2和水泥砂浆1:3是用于修补基层、打底抹灰、砂浆找平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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