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如果我们总包单位收取了甲方3%配合费,然后甲方找了另外的专业分包单位,我们可不可能跟分包单位收取管理费?===实际是总承包服务费,如果分包
工程款不进入您的
结算,即甲方与分包结算,不能再收取其他费用,3%已经就包含了。但是如果分包方愿意另行支付,那别人没法说什么。甲方指定的单位,但是合同是我们总包单位跟分包单位签订。==========您这实际不能叫做甲方分包。甲方指定单位,这种情况太正常了,但工程款通过您们支付,一般做法可将分包
工程造价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进行取费,不需要再计取3%的配合费。但甲方愿意出那是白送,但只要通过您们支付工程款,就一定要争取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否则就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