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SU省建设
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苏建价站(2009)7号关于明确江SU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问题的通知二、建设工程的有关费用标准:1、建筑工程中的专业
项目在执行费用标准时,桩基工程(包括打预制桩和制作兼打桩)、大型土石方工程不论是否单独发包,均应按照对应的专业项目执行费率标准。预制构件制作、构件吊装、装饰工程只有在单独发包时,按照对应的专业项目执行费率标准;否则执行建筑工程费率标准。2、特殊条件下
施工增加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当计价定额中无适用项目参考报价时,可以直接以“项”为单位报价,不需要提供具体价格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