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家,有一装修
项目,中标价2000万左右,其中办法费近300万,预留金近200万。
施工时业主设计监理等部分取消了大局部中标
清单的项目,又增加了不少项目,增加局部已做签证,且竣工图中也有体现。现在业主方面要求局部签证按竣工图
结算,现在的结算书应该怎么做?1、原中标清单取消的项目能不克只改成 0 ,然后竣工图上增加的项目及签证再编成两份
预算书,共三份。可不可以?2、中标清单取消的项目,办法费应该怎么调解,因为里面有200多万是脚手架。按系数取费的局部要调解吗?如果不调解,增加的项目及签证的预算,能不克也要再取办法费?3、预留金应该不克再算了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