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投标时防火门质料暂订价700元/m2,投标
综合单价818元/m2,
招标清单量40.95平米;
结算时防火门甲乙双方确认质料订价500元/m2,
施工时
工程量变动为6.3平米,重新组价后的综合单价560元/m2;
合同约定结算方法:中标价加减变动。 请问:如下操纵中的第2步那个正确? 1.工程量按实际(6.3m2)结算,重新组价后的综合单价(560元/m2)。 即增:(6.3*560=3528)计入 ; 2.是按原投标综合单价扣减? 即减:(40.95*818=-33497元)扣减? 还是按重组后的综合单价扣减? 即减:(40.95*560 =-22932元)扣减?